为持续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夯实乡村振兴发展根基,宿迁市财政局立足职能、精准施策,从预算保障、政策落实、金融赋能多维度发力,持续激活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新动能,推动农村集体经济提质增效、农民增收致富。
一、强化源头管理,筑牢村级运转保障底线
全市财政按不低于38万元/村将村级组织运转财政补助全额纳入基层“三保”保障清单,切实夯实基层治理和村级发展财力基础。2026年,全市共安排村级组织运转相关预算4.02亿元,为村级组织常态化运转、乡村公共服务开展、村级产业稳步发展提供坚实稳定的资金支撑。
二、加大帮扶投入,夯实村集体经济发展基础
近年来,市财政局扶持村集体投入标准化厂房(含门面房)等经营性项目,大力发展物业经济和资产收益,推动村集体资源资产保值增值。2024—2025年,全市实施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项目65个,总投资1.73亿元,项目年收益达602.46万元,累计带动431名农户就业增收,有效拓宽村集体增收渠道,推动村级集体经济实现由“被动输血”向“主动造血”转变。
三、创新金融赋能,破解村集体经济融资难题
针对村集体经济发展中普遍存在的融资贵、融资难问题,市财政局主动对接市农担公司,逐村摸排集体经济产业发展融资需求,精准对接优质项目。目前已筛选8个优质村级产业项目完成首批“苏村贷”申报,可落地省级贴息贷款1620万元,泗洪县已完成全省“首贷”300万元,实现以财政贴息“小杠杆”撬动金融资本“大投入”,有效缓解村集体融资难题,为村级产业发展提供源头活水。
下一步,市财政局将继续以发展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作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重要抓手,优化扶持投入机制,支持村集体盘活资源资产,因地制宜发展资源发包、物业经营、村企联营等项目,进一步夯实村集体经济发展基础,增强村级党组织凝聚力和战斗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