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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州公安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4/01/29 1.4k 阅读 157 点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博州公安局编制发布本报告。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博州公安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牢牢扭住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和自治州党委、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紧紧聚焦社会关切、群众关切,不断加大和改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全面加强政府网站信息公开栏目和公安新媒体运维管理,积极拓宽公开渠道,创新公开方式,深化公开内容,强化监督保障,切实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全面提升政务信息公开质效。

(一)主动公开方面。一是紧密结合公安中心工作,抓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依法、规范公开机构职能、警务信息、警务公开、公共服务等信息,及时更新公安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办事流程等信息,发布驾驶人、机动车相关业务公告等内容,确保政务公开工作常态化。加强与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联动,按时回复解决网民涉及咨询、建议、求助、投诉类问题95个,最大限度保障群众知情权和监督权。二是深耕网络宣传新模式,充分依托公安政务新媒体矩阵,实时传播警务资讯,广泛开展普法和安全防范宣传,及时发布预警提示信息、宣讲便民惠企政策,积极回应群众期待,进一步拉近警民关系。2023年,博州公安局在博州人民政府网站发布各类信息225条;公安政务新媒体公众号累计发布稿件1560篇,推送稿件多被人民公安报、平安天山、平安网、中国警察网、法制日报、博尔塔拉报等主流媒体采用。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规范,依法保障人民群众的合理信息需求。2023年,博州公安局收到公民公开申请1件,已按照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进行办理。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坚持“先审查、后公开”“一事一审”的原则,严格落实“三审三校”保密审查,强化对外公开信息的内容审核、保密审查和舆情评估,严把政治关、审核关、舆情关,确保上网信息准确安全。

(四)平台建设方面。加强政府网站信息维护,强化公安新媒体功能建设,不断丰富政务公开形式,突出内容创新、服务创新、技术创新,充分依托公安新媒体账号,借助各类主题节点,积极开展主题活动、开设专题专栏,通过创作微视频、微动漫、宣传海报等作品,全方位、多角度展示公安机关工作的新成效、服务群众的新形象。

(五)监督保障方面。紧紧围绕制度保障、内容建设、栏目更新、信息质量等方面,常态化开展自查自纠,及时查漏补缺,补齐短板弱项。充分运用考核监督机制,压紧压实部门人员责任。借助特约监督员评议、警民恳谈会、警营开放日等活动,广泛收集群众意见建议,推动政府管理服务更加透明规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8916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35.55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博州公安局主动做好政府信息对外发布工作,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和群众需求,有效保障了广大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但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不足和薄弱环节,主要表现在信息公开内容更新维护不及时;信息审核把关不严,内容存在表述错误、错字等问题。

2024年,博州公安局将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加快推进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的融合发展,进一步提升公安政务信息公开实效,确保全州公安机关政务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一是加强政务公开内容的挖掘创新,强化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常态化监管和更新维护,坚持做到实时更新,每周巡查,常态长效,不断增强警务公开的透明度,提升群众的满意度。二是依法依规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审查,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制度,坚决确保政务信息发布的准确性、规范性、及时性和安全性。三是加强政务公开业务、写作技巧、保密知识等内容培训,提高信息工作人员综合素质,提升公安机关依法行政和工作规范化水平。四是加强考核监督和情况通报,加大问题发现整改力度,确保平台建设、信息报送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1〕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2023年度本机关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博州公安局

2024年1月29日

审核人:王亚坤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部门文件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