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一:2025年6月08日03时29分许,叶某驾驶新E43***号小型轿车行驶至温泉县博格达尔镇团结东路和安全巷十字路口路段时,被温泉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现场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161mg/100ml,已依法开具强制措施凭证,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案例二:2025年5月29日19时03分许,张某驾驶粤QRB***号轻型普通货车行驶至温泉县孟克特北街加油站门口路段时,被温泉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现场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43mg/100ml,已依法开具强制措施凭证,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案例三:2025年6月05日02时13分许,董某驾驶新E82***号小型普通客车行驶至精河县城镇绿园南路儿童游乐场路段时,被精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现场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87mg/100ml,已依法开具强制措施凭证,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审核人:欧双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