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尔塔拉市
政策通知公告

关于防范非法集资广告的提示

2024/03/13 9.5k 阅读 176 点赞

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来临之际,为防范非法集资,保护社会公众合法财产权益,维护经济秩序和社会稳定,根据《广告法》《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现就防范非法集资广告作如下提示:

一、非法集资是指未经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依法许可或者违反国家金融管理规定,以许诺还本付息或者给予其它投资回报等方式,向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的行为。

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发布包含集资内容的广告或者以其他方式向社会公众进行集资宣传(国家另有规定除外)。

三、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查验相关证明文件,核对广告内容。对没有相关证明文件且包含集资内容的广告,广告经营者不得提供设计、制作、代理服务,广告发布者不得发布。

四、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处置非法集资牵头部门加强对涉嫌非法集资广告的监测。经处置非法集资牵头部门组织认定为非法集资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将依法查处相关非法集资广告。

希望全州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以及信息服务平台等其他广告参与者要严格履行广告审查义务,增强自律意识,规范金融广告发布行为,自觉防范非法集资广告。

对发现疑似发布非法集资广告的违法犯罪线索,请积极向当地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处非办”)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举报,避免更多群众上当受骗,共同维护社会稳定!

州、县(市)

举报电话

举报邮箱

博州处非办

0909-2318526

bzcfbjb@126.com

博乐市处非办

0909-2288294

214220073@qq.com

阿拉山口市处非办

0909-6993972

921447518@qq.com

精河县处非办

0909-5335956

1835074389@qq.com

温泉县处非办

0909-8223080

371956371@qq.com


博州处非办

2024年3月14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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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